承训教官自进驻基地之日起,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承训教官自进驻基地后,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基地和受训学员。
二、认真组织军训训练工作,贯彻学生军训的指挥思想和目的,制定军训计划、安排、军训日程,组织领导军训和日常管理事宜。
三、根据新大纲要求,制定和修改军训工作有关计划、措施,保证训练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、实施。
四、承训教官在承训期间,除严格遵守部队条令和带队领的管理外,必须积极与基地主管军训领导配合、协调。
五、承训教官在训练期间严禁单独进入学员宿舍,除统一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生宿舍。
六、承训教官必须教育受训学员室内物品,内务、卫生必须严格按照部队条令摆放、折叠、整理。
七、承训教官不得一个人名义直接批准受训学员外出或无故不参加训练。
八、承训教官在基地内必须仪表端正,衣冠整洁,严格遵守部队警容风纪。
九、承训教官在基地住宿期间,不得随意乱拉、乱接电线或移动单位内部固定设施。
教官行为规范
(十五个严禁)
一、严禁工作期间酗酒、打牌等不良嗜好。
二、严禁工作期间不假外出,逾假不归。
三、严禁顶撞单位领导或部门领导,如有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。
四、严禁故意损坏公司财产,挪为私有。
五、严禁无故进入伙房抄吃抄喝。
六、严禁在训练场上打骂体罚、变相对待学员,或以个人名义批准学员外出。
七、严禁在训练场上披衣敞怀,嬉笑打闹、相互拆台,不注意自身形象。
八、严禁在训练场上与异性学生谈心或进行私人聊天。
九、严禁利用军训之便和学生乱拉男女关系。
十、严禁利用军训之便字训练场上有意与异性学员接触。
十一、严禁非训练时间或单独进入女学员宿舍。
十二、严禁以军训或其他理由向受训学员索取财物。
十三、严禁随意翻看同事文件、资料和打听个人隐私。
十四、严禁上班期间利用单位电话进行私人聊天。
十五、严禁上班期间衣冠不整、仪表不端。
十六、严禁无故不假上班或迟到、早退。
十七、严禁随意进入财务、文秘打印、库房及其他场所。
十八、严禁乱拉、乱接电线或移动单位内部固定设施。
十九、严禁随意便卖、传送、收藏单位硬件、软件和设施。
二十、严禁无照、无本驾驶单位内部机动车辆。
全体教官若违反上述严禁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,如个单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,将予以辞退或开除。